印发《 关于推进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 市)委“ 两新”工委、市场监管局(经开、景区分局,大江东局)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推进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关于推进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包括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小个专”是两新组织中成分比较复杂、流动性也比较大的党建工作领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热点和难点。不断扩大在“小个专”中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深化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整合基层党建工作的资源力量,有利于提高两新组织党建整体水平,对于巩固和扩大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小个专”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
    在农村、社区、园区、特色小镇〔以下简称村(社区)〕等领域重点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以村(社区)属地党组织管理为主、“小个专”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党组织为辅的党建双重管理工作体制,逐步形成以“ 小个专”党群服务驿站、“ 小个专”经济指导站和“ 小个专”党组织(以下简称“ 两站一组织”)为主体的“党建+经济”双指导工作网络,推动我市“小个专”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同步加强。
1、建立“小个专”党群服务驿站。整合村(社区) 原有的党员工作室、党群服务中心等党建资源,增设“小个专”党群服务驿站,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其负责人兼任站长,有条件的可吸收市场监管所、“小个专”党组织书记或党员骨干兼任副站长,由属地“两新”工委、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局(所)共同参与组建和工作指导。党群服务驿站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的动态管理,统筹开展党建服务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收集上报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有关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党内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调查分析党员创业从业情况,帮助解决在创业创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开展“小个专”社会化管理新途径。
    2、设立“小个专”经济指导站。发挥各经济管理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小个专”的经济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区域“小个专”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小个专”经济指导站的设置由乡镇(街道)“两新”工委牵头,市场监管局(所)落实专人负责,乡镇(街道)经济管理部门协助配合,可与党群服务驿站合并设置。其主要职能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精神,解读有关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与行政职能部门联动,提供所需的行政及社会资源和需求性服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创业环境;负责辖区内经济户口专访、随访工作,全面掌握“小个专”经济户口信息;协助开展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和创业创新工作指导,提供主体准入、信用管理、年度报备、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加强质量、品牌、标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3、组建“小个专”党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已成立各种形式“小个专”党组织的,原则上保持组织设置不变;尚未设立党组织且有从事经营活动党员的,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单独建立“小个专”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可不作调整。“小个专”党群服务驿站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小个专”党员开展教育和管理,并吸收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各项工作由“小个专”党群服务驿站牵头,“小个专”经济指导站、民营企业与个体劳动者协会基层分会党组织配合开展工作。从事“小个专”经营活动的党员,在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的同时,接受“小个专”党群服务驿站和经济指导站的双重教育管理,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活动。
三、工作步骤
    1、基层试点阶段(2016年7月)。各区、县(市) 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别选择2—3个基础比较好,“小个专”相对集聚的村(社区)作为试点,开展“两站一组织”建设工作,实现党组织覆盖和创业服务功能。试点名单由乡镇(街道)“两新”工委与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后报当地组织部和“两新”工委确定,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2、推广扩面阶段(2016年11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交流,进行阶段小结。在分析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工作方法,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3、总结完善阶段(2017年10月)。 基本实现“ 两站一组织”在我市村(社区) 的全覆盖,形成完善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的“小个专”党建工作网络,进一步理顺全市“小个专”管理制度,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水平,使我市基层组织工作基础更加坚实有力。
四、工作要求
1、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围绕“两站一组织”出台具体措施。各职能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分别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具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运作体系畅通有效。要将村(社区)“两站一组织”试点及推广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检查传导压力,督促落实责任。
2、提供保障,落实经费。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整合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当地“两新”工委和市场监管局要发挥职能优势,帮助解决村(社区)“小个专”党群服务驿站和经济指导站建设实际所需的经费问题,协助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引导、鼓励大中型企业党组织支持村(社区)开展“两站一组织”建设。
3、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在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进模范时,要将“小个专”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否支持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条件。各级乡镇(街道)和市场监管局要深化对村(社区)“小个专”党建管理体制、组织设置形式、作用发挥载体等方面的探索实践,服务和促进“小个专”党建工作开展,同时注意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浓厚“小个专”党建工作氛围。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