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非公党建工作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表率作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市场监管部门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双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根据《2017年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点》(杭两新〔2017〕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助力小微企业成长十项举措的通知》(杭市管〔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建立非公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非公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是探索和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是落实“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新办法,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和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有利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稳健地发展,是推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化行业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选取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立非公党建工作联系制度,通过走访、指导和服务,形成市场监管部门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双向互动,整合各方资源,为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步骤
1、确定联系点(2017年7-8月)。各地在调研的基础上,遴选部分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作为首期联系点,确定联系点5-8个,联系点单位应具有代表性,具备开展党建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等便利条件,确定具体联络员,联络员由该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联系点党建指导员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务工作者担任,党建指导员负责填写《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非公党建工作联系点推荐表》(见附件),并积极与联系点的联络员保持工作联系,建立非公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推荐表》由各区、县(市)协会收集汇总后报送一份至市协会(复印件)。
2、开展双向互动(2017年9-11月)。党建指导员和联系点确定后,各单位要组织党建指导员指导联系点党组织以查找和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征询企业对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为重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了解企业及党员的真实愿望和需求,建立帮扶清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对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加强联系点党组织建设,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和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3、推广经验做法(2017年12月)。研究改进工作举措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联系点业务和党建工作双指导,增进市场监管部门与企业双向互动,年底总结非公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工作经验,争取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四、工作职责
1、党建指导员职责。及时向联系点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精神,解读有关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收集上报联系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有关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与行政职能部门联动,提供所需的行政及社会资源和需求性服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创业环境;协助联系点开展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和创业创新工作指导,提供主体准入、信用管理、企业年报、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加强质量、品牌、标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2、联络员职责。联系点联络员要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对企业业务、党建工作等活动中的重要动态和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情况,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党建指导员进行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业务和党建工作健康发展;联络员因工作变动,应及时报告党建指导员,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1、仔细选点,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取能积极配合建立联系点制度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作为试点。要根据帮扶清单,相互支持配合,尽其所能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明确具体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双向互动畅通有效。
2、领导重视,列入考核。党建指导员要深入基层,把握工作重点,对企业遇到的问题建立帮扶项目清单,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整合工作力量,动员相关部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将联系点制度的建立情况及对企业的帮助成效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督促落实责任。
3、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联系点党的建设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根据职能优势为非公企业多办实事,共促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注意总结宣传工作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把联系点发展为党建工作示范点,助推非公企业和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